为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林州市组织开展了第四批林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选工作。按照评选程序,经过认真考察筛选,专家评审组严格审核,拟推荐第四批林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1项(名单附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名单给予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公示期20天(2021年11月5日至11月25日)。
公示期内,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形式,向公示部门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林州市文化馆
林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通讯地址:林州市文化馆(林州市林虑大道西段)
邮政编码:456550
联系电话:0372-6122066
林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2021年11月5日
附件1
第四批林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共计8 项)
附件2
林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扩展项目名录
(共计3 项)
来源:林州市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