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鹿邑县人民法院收到了一封手写信件:“我都还不知道我的执行法官叫什么名字,只发过一条短信,事情就办好了,一句简单的感谢无法表达我的心情……”字里行间,情真意切的表达了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认可,对执行法官的信赖与赞许。

事情是这样的。2020年1月17日,何某与酒某签订车辆买卖协议,以11.5万元的价格购买酒某名下的速腾轿车一辆,何某支付全部购车款,酒某将车辆予以交付。成交后,何某发现该车仍有4万元车贷未清偿,无法办理过户,此时酒某也人间蒸发。何某代为清偿4万元车贷后,向鹿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9月18日,鹿邑法院宋河法庭叶杨杨法官判决酒某向原告何某返还车辆贷款4万元。

判决生效后,酒某人间“蒸发”,未履行还款义务,何某对要回款项感到绝望。执行法官宋宏伟收到案件后,火速带领团队赴永城市开展工作,在永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到被执行人酒某账户内存有7万余元公积金,当即划拨。划拨后,何某就收到了执行法官的电话,通知他可以来领回执行款啦。但何某家在平顶山市汝州市,又因疫情原因在陕西省无法返回。
为了让何某尽快领回执行款,执行法官告知其可以委托妻子前来办理手续,并提醒做好个人防护,告知其来法院的详细路线。1月24日,执行法官为其办理了领款收取。1月26日,何某的妻子发来信息反馈已经收到了执行款。短短几天,就彻底解决了困扰何某近1年的烦恼。
该案结束了,但执行法官们的脚步一刻也不能停歇,又一头埋进了下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