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广电融媒体记者 王权威 通讯员 刘贺军/文图
11月1日0时22分,驻马店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所住公寓楼有人夜间装修扰民。
接到报警,金河派出所值班民警祖玉龙迅速前往事发现场。经了解,报警人在家中休息,从22时左右居民楼便一直有施工声音发出,向物业反应处理,但问题仍未能得到良好解决,报警人被噪音干扰的苦不堪言无法入眠。在现场,民警清晰听到确有施工声传出。民警与报警人及物业人员通过顺着楼道一层一层查找,找到了施工方的负责人。
民警当场与施工方两位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得知他们夜间作业是为了赶工期,民警在表示理解的同时,对在场施工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讲明其在非合理时间段进行施工给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属于违规行为,应立刻停止。并告知其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责令其按正常作息时间,于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时间段内施工。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工程负责人很快认识到了不当,并表示将立刻进行整改。
警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违法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生活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整改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