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曹东方 通讯员 李冰 孙金男
杞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把握细节,通过细微之处来摸排线索,“顺藤摸瓜”推进案件进度。近日,杞县人民法院就顺利拘传被执行人,赔偿案件顺利执结。
2022年7月,刘某驾驶小轿车与张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张某受伤及车辆损坏。该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定责,刘某与张某均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张某住院治疗21天,由于刘某未对车辆投保交强险,应负责相应赔偿。刘某仅在张某入院时为其垫付医疗费5000元,此后再未支付任何费用。
2023年,张某将刘某起诉至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刘某赔偿张某各种费用合计45877元(执行时扣除被告已垫付5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对刘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但未找到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魏俊鹏和孔继威多次前往刘某家中,就是找不到其行踪,其家中仅有刘某的母亲在家。10月份,魏俊鹏和孔继威再次前往刘某家中,虽未找到其本人,但发现他家中二楼已重新装修。执行干警告知其家属,如果刘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将有可能以拒执罪判刑,此后刘某依然不现身。
2024年2月8日,在该院开展集中执行时,执行干警再次前往刘某家中,依然未找到刘某的行踪,却在其二楼房间内发现囤积的烟花爆竹。2月9日,除夕,没有放弃的执行干警再次前往刘某家中突袭,发现烟花爆竹不见踪影。经研判后,“顺藤摸瓜”推断刘某应该在家过年,一直在躲避。告知申请人:“刘某家中囤积有烟花爆竹,一定会在集镇售卖。你这几天可以在镇上转转,找找刘某的行踪,如果找到刘某,我们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2月19日,节后上班第二天,执行干警就接到申请人的电话,说在镇上看到刘某在摆摊售卖烟花爆竹。得到消息后,魏俊鹏立刻带队前往申请人所提供的位置,成功将躲避大半年的刘某控制住。在其烟花摊位前留好证据,将刘某拘传至法院。通过查询其微信支付宝的账单,发现其每年账单均进出账数万元。遂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刘某其行为涉嫌构成拒执罪,如不履行面临的将不仅是司法拘留15天,而是被判入刑。刘某见抵赖不得,便让家人转来执行款41000元,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编审:池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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