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通讯员 张曦敏
为持续贯彻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2月29日下午,清丰县检察院联合县城市管理局开展窨井盖安全检查工作。
经现场查看县域内居民密集区、过往车辆较多的地方,干警和工作人员发现大部分窨井盖保持完整,防坠网、过滤网等防护设施完好,不存在松动、塌陷等问题。但有少部分井盖轻微受损,可能会对行人和过往车辆带来安全隐患。对此,干警及时告知相关工作人员要勤查看受损轻微的窨井盖,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井盖虽小,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清丰县检察院将继续能动履职,联合相关单位加大窨井盖排查及普法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法律意识,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脚下的安全”。
编审: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