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通讯员 尤晓坤
为认真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强化辖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整治,预防事故发生,1月26日,范县人民检察院重罪检察部门检察官深入范县中博化工有限公司进行调研检查。
检察干警深入企业厂区、车间,察看设备运行情况,仔细询问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安全预案是否制定完善等。同时,提醒企业负责人要承担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落实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紧决防止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安全。
编审: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