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广电·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通讯员 闫伟东
7月3日,南乐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宋某某交通肇事一案中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及时将线索移送该院第五检察部控申部门。接到救助线索后,该院控申部门及时了解案情,联系被害人家属、律师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在与被害人律师沟通过程中了解到,被害人刘某花现仍在医院康复,家中两个孩子还在上学,丈夫在医院照顾,被害人属于村里的低保户,家庭生活困难。
办案期间,该院检察官前往被害人所在的村委会以及医院全面了解拟被救助对象的相关情况,同时帮助协调(残联、红十字会、民政、省院)拓宽其他救济渠道。结合案件材料及了解的情况,南乐县检察院认为申请人的请求符合相关救助制度规定。因南乐县检察院每年的司法救助款有限,并且每年年底才会拨款,考虑到不能及时救助,于是该院上报省院,申请两级联动救助争取省院支持,早日为申请人拨付救助金。
由于申请人刘某花住院康复治疗,被害人出行不便,南乐县检察院办案人员特前往医院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邀请心理指导师为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进行心理疏导。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院的一项重要职能,今后南乐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打造“司法救助暖民心”工程,努力拓宽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主动贴近群众,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审核:卢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