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广电融媒体记者 王东昱 通讯员 赵海洋
“赖账者最终还是没有赖过法律,检察机关发挥了亮剑作用。”近日,人大代表马俊翔在座谈会上提起驿城区检察院为53名农民工讨回被拖欠的84万元工资款时说到:“关键还得法律撑腰”。
2018年12月份,河南开封人郑某某承包驻马店市第三责任安置社区一号标段,包括1号楼、2号楼、6号楼。劳务分包期间,郑某某将劳务清包给陈某某,陈某某招聘杨某某、毛某某、刘某某等53名农民工进行施工。按照合同约定,工程封顶后,承包人郑某某应向农民工支付工资。郑某某在得到开发商拨付相关款项后,未按照要求发放农民工工资。因农民工屡次讨要工资无果,陆续前往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被拖欠工资情况,经核算郑某某拒不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844704元。
2021年6月30日,驻马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向郑某某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郑某某限期改正通知。但在2021年8月30至9月2日期间,郑某某未接听和回复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电话及短信。2021年7月21日,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郑某某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线索移交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2021年12月9日将犯罪嫌疑人郑郑某某抓获。
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因涉及农民工工资,该院高度重视,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审查逮捕期间,承办检察官杨晓耐心细致向犯罪嫌疑人郑某某释法说理,使其充分认识到用工主体支付工资是法定义务,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严重后果。在法律面前,郑某某家人于2021年12月16日,主动将恶意拖欠53名农民工工资844704元偿还到驻马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23年1月18日,由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郑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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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还是法律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