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田林 通讯员 胡涛
为广泛宣传《周口市港口和航道条例》,启动2022年周口市禁渔期专项行动,3月2日,由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市港航局、周口市公安局水上分局联合举行了宣传贯彻《周口市港口和航道条例》暨2022年禁渔期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长靳登高,周口市港航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涛,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建春,周口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局长马书军参加启动仪式。
《周口市港口和航道条例》经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从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为周口市禁渔期,落实《条例》和禁渔期制度对于贯彻落实市五次党代会精神,打造中原港城,保护周口市渔业生态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周口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局长马书军同志作战前动员并指出,中心城区沙颍河五年禁捕区制度和《条例》都是市委、市政府站在维护水生态平衡和推进周口临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做出的又一重大部署,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扛起重任。同时,要加强与渔政、海事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凝聚攻坚合力,形成全方位联合执法格局。
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建春要求一定要贯彻落实好各项措施,一是把《条例》和禁渔期、禁捕区制度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营造浓厚的依法治港、依法治水氛围。二是主动作为,严格执法,严厉查处违反《条例》规定和禁渔期、禁捕区规定的行为。对使用“电毒炸”等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的行为从严查处、露头就打;对使用抬网、粘网、地笼网、迷魂阵等渔具非法捕捞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违反禁捕规定的采取 “四个一律” 措施:即非法网具一律拆除,涉鱼“三无”船只一律扣押拆解,非法捕捞行为一律查处,涉嫌犯罪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积极配合,协同作战。农业农村、港航、公安等部门要持续开展水上联合执法行动,建立完善信息互通、办案协同、执法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依法治理合力。四是坚持勤巡航、严查处、重教育的原则,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协同作战、抓出成效,为保障航道畅通及通航安全,维护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建设美丽中原港城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