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广电·大象新闻记者 宋明增 通讯员 高新端 刘玉冰
集中带量采购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指示,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负担,解决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的重要举措。从2018年底国家“4+7”试点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到2019年国家第一批试点扩围,历时4年,我市共执行国家、省及各联盟组织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15批495种,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15批46种,中选产品替代效应显著,切实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惠及了广大人民群众。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成立了濮阳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医疗保障局局长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并明确各自职责。
二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集中带量采购落实。积极主动多次对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开展督导检查,要求严格按照“确保质量、确保供应、确保使用、确保回款”规定执行到位,强化中选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及时供应;配送企业按时配送和服务保障;医疗机构采购量完成后,仍应继续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三是落实结余留用政策,提高医疗机构使用积极性。为鼓励定点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药品耗材,规范医疗行为,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我市积极落实集采结余留用政策,全市共计支付结余留用资金约1710万元,提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促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可持续推进。
四是加大宣传引导,营造集采良好舆论氛围。我市11家零售连锁药店146个门店悬挂集采标识牌,实现了389个品规集中采购药品按不超过15%加价销售,让集采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提高群众的购药可及性。
今后,市医保局将加大对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推进力度,让更多的品种纳入集采,进一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让改革红利惠及广大人民群众,重点对中选企业、配送企业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和医疗机构确保使用及时回款等方面进行督导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