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广电·大象新闻记者 宋明增 通讯员 许胜川
为进一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濮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加强与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联系,建立四项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切实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专门联络机构,明确专职联络员,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确保食品药品案件工作实效。
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保持信息更新录入,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加强问责力度,严肃追究故意不录入、虚假录入或干涉录入案件等行为责任。
健全线索移送机制。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犯罪线索,应当在向公安机关移送的同时抄送检察机关。对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行政诉讼监督、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均可以向检察机关移送。
健全办案协作配合机制。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食品、药品鉴定和真假信息辨认等,应当积极支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