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广电·大象新闻记者 宋明增 通讯员 闫伟东
3月8日上午,南乐县检察院就林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召开拟不起诉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行业协会代表、社区代表到会听证。
在听证会上,检察官全面介绍了案件事实,明确了法律适用,阐述了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林某某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犯罪情节轻微,林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系初犯,拟对林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听证员围绕需要听证的问题进行提问,经过评议之后发表意见,一致认为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意见合法合情合理,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决定。
听证现场,检察官以案释法,讲解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告诫犯罪嫌疑人在日常生活中要吸取教训,以此为戒,积极向身边人普及反诈防诈知识。
“小案不小办,今天这场听证会体现了检察机关‘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为民情怀,彰显了检察机关的担当作为,既给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又是一堂生动的普法宣传课,让公平正义可知可感可触。”听证会结束后,一位听证员赞同地说。
拟不起诉听证会,既是检察机关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生动体现,也是增强司法透明度、厚植群众基础的必要之举。南乐县检察院将继续努力,能动履职,以更优质、更多元的司法服务,推动检察机关办案质效迈上更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