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吕飞成、范泓坊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新安县公安局对以吕飞成、范泓坊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进行侦办,主要犯罪嫌疑人吕飞成、范泓坊、刘石磊、范跃本、侯小锋等人。经查:自2012年以来,吕飞成、范泓坊以所成立的洛阳矗鑫矿产品有限公司、栾川欣茂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新安分公司等为依托,在新安县石寺镇、北冶镇周边从事采矿活动,并纠集刘石磊、范跃本、侯小锋等社会闲散和有犯罪前科人员,在我县县域区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目前,该团伙主要成员范泓坊等人已被依法执行逮捕,为深挖彻查该犯罪团伙的全部违法犯罪事实,依法惩治黑恶犯罪势力,特公布举报方式,请广大人民群众、知情人、曾受该犯罪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积极检举、揭发该团伙违法犯罪线索。
一、自通告之日起,凡是曾遭受过该犯罪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及相关知情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二、公安机关正告所有参与过该犯罪团伙的其他涉案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代违法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对投案自首和检举立功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提请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对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公安机关对检举、揭发、举报人员身份严格保密;对于举报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一经查实,将依据《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对检举揭发人员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或者干扰公安机关依法取证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
吕警官:15090155656
王警官:198379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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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7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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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公安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