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孙晓永 通讯员 王晓娟 应俊/文图
有没有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8月16日上午,在漯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开展的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专项检查行动现场,民警一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一边与其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确保百分百消除隐患,维护孩子们的权益。
为扎实开展夏季治安整治“百日行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广大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当天上午,漯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合区纪委、区市场监督局、区消防大队、区社会事业局等多部门集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据介绍,此次检查的重点围绕是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停止线下教学培训活动;是否存在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到校外培训机构任教以及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是否取得办学许可证并进行法人登记;是否存在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费用情况;是否存在安全、消防、卫生、食品安全隐患等内容开展。同时,遵循疫情防控要求,指导各培训机构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此次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2人,检查校外培训机构7家,查处违规培训机构1家。
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做好情况登记,能当场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对超范围经营、无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存在消防安全安全隐患的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签订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经营承诺书,后期相关部门将持续跟进,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下一步,漯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持续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工作,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审核一批”的思路,不断加强校外培训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及时消除隐患,维护学生权益。